咸宁二手车(湖北、北京、上海、广东等多家灵活用工平台被查)

2024-02-01 14:44:38

??突发!湖北、北京、上海、广东等多家灵活用工平台被查, 借用、购买大量自然人身份证信息,签订虚假的劳务合同,虚构平台用工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等,涉嫌虚开发票!

??一、湖北某灵活用工平台虚开发票被查!

??2021年4月,湖北某市税警联合专案组分赴浙江、江苏等地,对某灵活用工平台虚开案开展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另有2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经查,该团伙通过搭建灵活用工平台,借用、购买大量自然人身份证信息,签订虚假的劳务合同,虚构平台用工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393份,虚开金额2.20亿元,共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00余万元。

??多起虚开骗税案件中,部分公民个人信息被以欺骗、盗取或者利益诱惑的方式为不法分子所利用,从事虚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民众,要清楚这些利害关系,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一旦发现虚开骗税等违法线索,请及时向税务部门举报。

??除了上述案件之外,9月3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上,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覃木荣还公开曝光了另外4起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1.“楚剑四号”虚开案

??2020年9月,省、市两级税警部门通过近两个月的远程“无接触式”调查取证后,开展联合收网行动,于咸宁市咸安区某物流中介平台公司内,精准捣毁了一个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查获作案工具若干。经查,该团伙通过该物流中介平台介绍虚开业务并操作虚开发票事宜,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15776份,虚开金额10.26亿元。

??2.“楚剑五号”虚开案

??2020年7月,税务总局稽查局通过稽查视频指挥系统远程督导,省、市两级税警部门联合行动,在荆州市公安县集中收网,成功破获一起利用疫情优惠政策大肆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获作案工具若干。经查,该团伙注册空壳企业92户,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14401份,虚开金额5.57亿元。

??3.随州“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虚开案

??2021年5月,随州市税警联合专案组对一个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犯罪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网上追逃4名,查获作案工具若干。经查,该团伙冒用他人名义注册22户汽车销售公司,虚开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935份,虚开金额1.79亿元。

??4.十堰某化工企业变票虚开案

??2021年6月,十堰市税警联合行动,在十堰市城区和十堰市丹江口市内将某化工企业虚开案件成功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获作案工具若干。经查,该团伙涉嫌控制18户空壳企业,采取变票虚开的方式,将上游石油地炼企业开具的“化工用品”增值税发票变换品名为“煤炭”后,向下游煤炭销售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147份,虚开金额7.10亿元。

??截至7月底,湖北省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案源10560户,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 69.77万份,发票金额1484.71亿元,税额99.59亿元,打击虚开骗税和联动检查共挽回国家税收损失13.51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739名,有力维护了全省经济税收秩序。

??今年是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收官之年,也是四部门共同打击虚开骗税工作常态化新征程的元年。下一步,四部门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围绕“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要求,联合建立预防和打击虚开骗税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精准化、信息化、集成化水平,为营造法治健全、公平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积极贡献。

??二、北京、上海、广东等多家灵活用工平台也被查!

??上海某人力资源公司和某产业园区正在被查,同一时段北京一家财税服务公司也涉案被查,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带走。

??近期,广东省税务局公告,灵活用工平台严重违规!已取缔十几家公司委托代征资质!其中包括惠来县明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超亿美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市众大利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江门市辉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

??不仅是广东省,天津、海南、山东等多地税务机关已经开始清理违规开展委托代征的企业,已有多家灵活用工平台违规被查处。

??目前市面上的灵活用工平台规模不等,除去那些有着多年服务经验,服务合规完善的专业平台,大部分灵活用工平台不具备正规资质、专业的经验积累、合规的服务流程等原因,有意无意的通过打擦边球,钻法律空子的手段,带着企业以冒险的方式完成降低用工成本的灵活用工需求。

??据业内人士透露,市面上七成的灵活用工平台都可能具有合规隐患。

??6月16日,河南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处针对灵活用工网络平台企业委托代征工作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对已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的灵活用工网络平台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对协议签订不规范、代征范围不清晰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同时,要求灵活用工网络平台企业在向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对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自由职业者代征个人所得税时,应按照《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的规定,按开具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5%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不享受按月30000元以下(含)免征的优惠政策。

??由于委托代征面向零星、分散、异地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对于上述纳税人的信息往往并不充分,甚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代征平台提供的信息,这就导致了委托代征关系中很容易出现代征平台未按期上缴税款、擅自决定少征税款、超越代征权限等问题,如果出现上述问题将会牵连用户被税务局追缴税款和处罚。

??2021年将成为灵活用工行业洗牌年,违规委托代征公司必将受到监管严惩,行业发展也将越来越规范。

??那什么是灵活用工平台?有哪些优势?税务局严查下,还可以利用灵活用工平台进行税收筹划吗?

??说灵活用工平台,就得先说说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相比于传统的劳动合同,双方在时间、报酬方面都更加灵活,同时用工单位也不用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经营成本降低。

??但灵活用工存在最大的问题是:双方都受制于税收的影响。

??对于劳动者,取得劳务报酬用人单位要按照20%预扣预缴个税,开具发票时还要缴纳3%的增值税,税负无疑是高的。

??对于企业,由于劳动者不愿意提供发票,缴纳增值税,无法获得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面临企业所得税调增的风险。

??于是,灵活用工平台应运而生。

??灵活用工平台作为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平台,一方面可以替劳动者申报个税,一方面又能给用工单位开具专票,对双方都更有利。

??同时,灵活用工平台通常与多地政府签订委托代征协议,能对劳动者视为个体工商户进行核定征收,税负是非常低的,通常月收入10万元以下,个税税负只有1.5%左右。

??这里需要注意,灵活用工平台与劳务派遣是不同性质的,劳务派遣公司需要取得劳务派遣的资质,并且,接受劳务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但灵活用工平台一般只需要取得人力资源的资质即可,劳动者数量也没有限制。

??灵活用工平台运作的核心业务是与税务局签订委托代征的协议并申请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

??申请委托代征需要满足《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规定

??目前在大量涌入分羹的平台中,有一些虽然与当地政府签订委托代征的协议,但后期由于管理不严,非常可能被取消代征资格。

??因此,按照规定成立,具有资质的灵活用工平台是合法的。同时,纳税人还是应该擦亮眼睛、仔细分辨、筛选出那些不合规的平台。

??三、企业帮教你几招,是不是虚开看发票就知道了

??发票虚开,很多情况下是真票假业务,这种情况下,通过网站等方式查验发票真伪无法发现虚开的问题(因为发票本身就是真的)。但依照税务人员的经验,根据有限的票面信息,同样可以对发票是否涉及虚开进行分析判断,最终揭穿其虚开的事实

??1.销售地、采购地距离分析

??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从节约成本、方便接受服务的角度考虑,会尽量就近采购。如某玻璃生产企业生产玻璃中会消耗天然气,从节约成本角度考虑,该只能指向该单位接受了虚开。随后的调查,证实了检查人员的判断,该单位因接受虚开,被定性为偷税,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虚增的成本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该行为导致少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被追缴,同时被处以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

??2.对方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分析

??任何一个纳税人都会有其相对稳定的经营范围及经营能力,如一家电器销售公司,一般情况下不会提供房屋中介服务。再比如,一个注册资本金五万元、员工人数五人的企业,不太可能承接造价一亿元的工程、开出一亿元面额的发票,这与其经营能力不相符的。

??检查人员在检查B公司“管理费用”账簿、凭证时,发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单位为“胜*电子经营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咨询费”,金额为29999元,无任何相关合同、协议。

??询问该单位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回答是:管理咨询费。检查人员查询“胜*电子经营部”相关注册信息,发现该经营部为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销售。显然,这样的单位是不可能提供咨询服务的,该发票所记载的业务并不存在,为虚开。最终,该单位发票违法行为被处罚,同时,虚列费用导致少缴的企业所得税被追缴、并被处以少缴税款0.5倍罚款。

??3.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整

??从常理来说,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价税金额恰好为整数的概率极低。

??4.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的处罚

??四、金税四期要上线!“虚开虚抵”发票的行为必须收手了!

??我们都知道金税三期已经很强大了,近日国税公告了金税四期的采购信息,金税四期上线后,国家的“监管之网”织得越来越严密。

??为什么这么着急采购金税四期?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随着11月1日15个地区陆续公布社保入税,再加上之前已经社保入税的地区,全国各地区社保入税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所以,原有的金税三期已经不能满足需求。

??那“金税四期”强大到何种地步?

??金税三期,实现了对国税、地税数据的合并及统一,其功能是对税务系统业务流程的全监控。

??而金税四期,不仅仅是税务方面,还会纳入“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同时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

??这意味着,企业更多的数据将被税局掌握,监控也呈现全方位、立体化,以后想在税务上动“歪脑筋”更加行不通了。

??企业帮提醒各位老板和会计,税局以票控税,查税必查票!虚开发票是红线,一定不能碰!

??五、“虚开虚抵”发票的行为必须收手了,企业帮送你7个提醒

沪A,沪B,沪C,沪D,沪E,牌照各有什么不同

驾车路线:全程约72.8公里

起点:汉西二手车交易市场

1.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行驶90米,左转进入汉西路

2.沿汉西路行驶1.7公里,右转进入建设大道

3.沿建设大道行驶430米,朝知音路/龙阳大道/琴台大道/汉阳方向,直行上匝道

4.沿匝道行驶280米,直行进入二环线

5.沿二环线行驶590米,直行进入龙阳大道

6.沿龙阳大道行驶1.6公里,稍向右转进入二环线

7.沿二环线行驶1.9公里,直行进入龙阳大道

8.沿龙阳大道行驶900米,稍向右转进入龙阳大道高架路

9.沿龙阳大道高架路行驶390米,稍向右转上匝道

10.沿匝道行驶680米,直行进入杨泗港快速通道

11.沿杨泗港快速通道行驶2.4公里,稍向右转上匝道

12.沿匝道行驶46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江城大道

13.沿江城大道行驶2.4公里,过江城大道立交桥,朝三环线(南)/白沙洲大桥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江城大道立交桥

14.沿江城大道立交桥行驶360米,过江城大道立交桥,直行进入三环线

15.沿三环线行驶6.7公里,过武金堤立交桥,在白沙洲大道/武昌火车站/武昌/江夏出口,稍向右转进入青菱立交桥

16.沿青菱立交桥行驶640米,进入白沙洲大道

17.沿白沙洲大道行驶3.5公里,朝G4/S11/G50方向,稍向左转进入青郑高速公路

18.沿青郑高速公路行驶50米,直行进入青郑高速公路

19.沿青郑高速公路行驶11.6公里,朝武汉南/黄石/咸宁方向,稍向左转上匝道

20.沿匝道行驶2.9公里,直行进入京港澳高速公路

21.沿京港澳高速公路行驶17.8公里,在安山/X009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22.沿匝道行驶860米,进入X009

23.沿X009行驶110米,过右侧的普安村约190米后,直行进入马法路

24.沿马法路行驶1.5公里,右转进入兴安路

25.沿兴安路行驶430米,过右侧的安山聪聪电器,右转进入马安路

26.沿马安路行驶680米,右转进入安茶路

27.沿安茶路行驶3.0公里,右前方转弯

28.行驶610米,左前方转弯

29.行驶1.6公里,右前方转弯

30.行驶3.9公里,右转

31.行驶2.4公里,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山江夏

沪A:大多是公车,比如公交车,卡车等等

沪B:没什么特别含义,公车私车都有,私车可能多一些

沪C:郊区车,不可以进外环以内

沪D:以出租车为主,

沪E:基本上都是私家车了

上海车牌:上海市(沪)沪A、沪B、沪C(远郊区,不能进外环线)沪D 、沪E 、沪F、沪G 、沪H 、沪J、沪K 、沪L、 沪M、沪N(市区),沪AX、沪BX、沪DX(私营出租)

扩展资料:

车牌,指车辆号牌,是两面分别悬挂在车子前后的板材,通常使用的材质是铝、塑料或贴纸,在板上会显示有关车子的登记号码、登记地区或其他的基本资料。车牌是对各车的编号,其主要作用是通过车牌可以知道车所属省、市、县,车管所根据车牌可以查到车的主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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