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确权最新政策(农村二轮土地确权政策)
农村二轮土地确权政策:
1、明确边界四至,减少邻里争议。承包地确权由政府出资聘用专业测绘人员,明确每家每户承包地的四至边界,定出坐标、上图入库,相邻地块有边界争议时,对照确权登记信息一测边知;
2、土地权属明晰,便于土地流转。承包地确权登记后,相当于给土地上了一个身份证,有了这个土地身份证,土地流转起来就更加放心,不用担心收不回来,不用担心搞错位置;
3、资源变成资产,可以抵押贷款。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在农业生产经营中急需资金时,可以把确权证书抵押,以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4、保障土地权益,征收更有底气。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征收补偿需要政府与被征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充分协商,如果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民在征收补偿协商谈判中就更有底气。
农村土地确权政策细节有:
1、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延期30年,也不意味没有土地的农民就一定不能分到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三类土地可以调整承包给新增人口;
符合条件的可以去申请土地: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并且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2、土地确权领证要趁早:土地确权证书一般有这几个,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房屋产权证、宅基地使用证等。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宅基地使用证最具含金量。
因为不管是有偿退出还是征地,或者是土地流转,最重要的前提就是有这些证书证明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
3、注意几点避免损失:
(1)相关证书保护好;
(2)重新建房需要申请;
(3)农村宅基地不要退出;
(4)土地流转签订正规合同。
(5)土地确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
(6)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综上所述,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给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对稳定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增加农民的积极性、保护耕地都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关于农村土地的最新政策: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机制,加快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
土地使用税的立案标准:
1、土地面积标准:对于非农业用地,土地使用税的立案标准是每年每平方米5元人民币;对于农业用地,土地使用税的立案标准是每年每亩1元人民币。不同地区的土地使用税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标准需要参考当地政策文件;
2、土地用途标准:土地使用税的立案标准还与土地用途有关。不同用途的土地,立案标准也不同。例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其土地使用税的立案标准都不同。土地的用途标准需要参考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文件。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税是一项地方税收,不同地区的土地使用税标准和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企业和个人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文件和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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