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条件(天津落户参加高考条件)

2024-04-03 02:29:30

天津落户参加高考的条件是必须在天津读高中,居住时常满三年、在当地缴纳社保6个月。

想要在天津落户并参加高考,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寻求帮助和指导也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通过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招生委员会咨询,以便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和条例,从而能够做好准备参加高考。

1、现在的落户政策要求,申请人必须在高中阶段(或职业高中阶段)在天津市读书,必须连续在当地读书三年以上。

2、三年以上的学习期限必须在较长时间内居住于天津市,每年持续居住时间必须超过183天且能够提供具体的证明。

请点击输入描述3、毕业后在5年内在

想在天津落户并参加高考的注意事项:

如果想在天津落户并参加高考,要了解天津市的高考招生政策以及当年的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具体细则,以便针对性地复习备考。还需了解当地招生政策是否有加分政策,例如积分制落户政策等,以便协调安排自己的备考和申请计划。

在申请落户和高考过程中应注意相关的时间节点和报名、准考证、成绩查询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充分准备相关资料,确保顺利参加高考。

法律分析: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含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

1. 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 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 号)规定; 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报名条件按教育部和 我市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 的规定办理。

2.在津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津报 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津参加高考录取。

3.本市户籍,符合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 等报考资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可根据 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考,考生如需参加文化课统一 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或数学英才班等的录 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在津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

4.考生在津定居并持公安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 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考生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生,可以报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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