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山东:济南市2003年度招考国家公务员简章公告)

2024-02-01 02:20:42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现将济南市党政群机关2003年度面向社会招考部分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具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0米;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市直机关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含200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包括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报考我市各级机关,不受地域限制。县(市)、乡机关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退伍战士报考。

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或就业协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已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含选调生),不能报考;中小学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市、县(市)区机关从选调生中补充工作人员的范围和条件是:2002年以前(含2002年)由省、市委组织部选派到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党委工作部门的,应是中共党员。

二、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面试内容为担任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向社会招考与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考试科目、内容相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组织人事部门不指定统一的复习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三、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为8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市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人员的报名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集中设点,用人单位在报名点分别设立报名摊位,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报名时,在职人员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经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高等自学考试学历、进修一年半以上长期班次的党校学历、经省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批准的函授、业余教育学历。结业、肄业的不能按相应的学历对待)、身份证、户口簿、单位介绍信等证件报名;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学校推荐材料等证件报名。填写《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和报名信息卡,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50元。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规定时间到报考部门领取准考证。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部门和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从选调生中考选市、县(市)区机关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按面向社会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

2、报名地点:

济南市人才市场(经十路239号)。

3、笔试:

笔试时间为9月13日。

上午 8:00—11:00 申论

下午 14:30—16: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结束后,按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4、面试:

面试时间为9月2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30

面试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录用考核范围的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四、录取办法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严格的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按报考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发《录用通知书》,凭《录用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录用的选调生,由组织部门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五、录用后的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中被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按规定接受培训。

被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附:录用计划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 南 市 人 事 局

二OO三年八月十八日

县(市)区机关2003年度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录用计划

单位

合计 县(市)区直机关 乡镇、街道办事处 报名地点 咨询电话

总计 360 120 240

历下区 10 10 济南市历下区档案局四楼会议室(历下区七家村19号) 6963447

市中区 10 10 市中区政府院内(济南大厦南院)经八路128号 2903607

槐荫区 20 10 10 济南市第九职业中专院内(济南道德北街215号 经六路延长线) 7960700-3208

天桥区 10 10 天桥区委党校北二楼(后黄屯路64号) 5872687

历城区 25 10 15 历城区人事局(历城区政府副一楼) 8023836

长清区 70 70 长清人才市场(长清大道268号) 7226101

章丘市 130 25 105 章丘市人才市场(铁道北路东段) 3212220

平阴县 55 15 40 平阴县人才市场 7883796

济阳县 30 30 济阳县人才市场(济北开发区花园小区对面) 4236911

市直机关2003年度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录用计划

单位 合计 普通管理职位 专业技术职位 面向硕士职位 咨询电话

总计 57 1 44 12

市纪委(监察局) 2 2 2038342

市委办公厅 2 2 2038111

市委宣传部 1 1 2038409

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1 1 2038629

市总工会 1 1 7913912

市妇联 1 1 2038531

市科协 2 2 2746006

市残联 1 1 2906569

市人大办公厅 3 2 1 6046803

市政协办公厅 3 2 1 6159509

市计委 1 1(博士) 6056403

市科学技术局 3 3 6056549

市民政局 1 1 2866187

市劳动局 5 2 3 6046010

市粮食局 4 3 1 7033627

市外经贸局 1 1 6056081

市体育局 1 1 2951694

市计生委 3 2 1 6056707

市民族宗教局 1 1 6056570

市安监局 2 2 6056562

市法制办 1 1 2095712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 2 6060118

市国税局 15 15 7949336

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考机关工作人员

市委党史研究室 1 1 2038613

市蔬菜办 2 2 8904189

有关考选工作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www.jnrs.gov.cn、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查询。咨询电话:6057797

2009年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4月23日至28日报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同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汇总表》(附件)。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4月23日9:00-28日16:00

 查询时间:2009年4月24日9:00-29日16:00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gaoxiaojob,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9年4月24日-29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5月12日-16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及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须于2009年4月27日-29日自行前往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的政策规定,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含2007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确认时,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同时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属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的,须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经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公示时间为2009年4月30日-5月4日。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能够正常毕业。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教育和综合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剂、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09年5月17日上午8∶30-11∶00

 (二)面试

 面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原则上应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附件: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汇总表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事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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