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新能源汽车停车(新能源汽车停车免费政策)

admin 阅读:56 2024-01-04 03:12:29 评论:0

新能源汽车停车免费政策如下:

1、在机场、火车站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和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特级停车场停放的,每日首次停车两小时内免费,超过两小时减半收费;

2、在公园、文体场馆等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停放的,每日开放时间段首次两小时内免费,超过两小时减半收费;

3、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的,每日8时至20时首次停车两小时内免费,超过两减半收费。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现在大力推广的一类汽车。因为随着现在汽车的使用普遍,排二氧化碳增多,空气污染变得严重,所以说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也是一种环境可持续发展。

完善基础设施。继续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积极推动“车电分离”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对换电基础设施给予建设补贴,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提升城市公共充电桩、换电站覆盖能力,提高使用效率。加快推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应用。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要求。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分析:在机场、火车站、公交及公路客运站场、驻车换乘(P+R)、公园、文体场馆等配建的收费停车场(库)和特级公共停车场停放免收停车费,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对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的其他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在道路交通施工或其他条件下实施道路限制通行的,新能源汽车享有与公交车同等的通行便利。

法律依据:《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电池生产企业应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等提供动力蓄电池拆解及贮存技术信息,必要时提供技术培训。汽车生产企业应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动力蓄电池拆卸、拆解及贮存技术信息说明以及动力蓄电池的种类、所含有毒有害成分含量、回收措施等信息。

第九条 电池生产企业应与汽车生产企业协同,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对所生产动力蓄电池进行编码,汽车生产企业应记录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蓄电池编码对应信息。电池生产企业、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通过溯源信息系统上传动力蓄电池编码及新能源汽车相关信息。

电池生产企业及汽车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报废的动力蓄电池应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

本文 刊讯杂志网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www.zazhishe.org/post/12626.html

标签:[db:tag]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发表评论
搜索
排行榜
最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