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规定(二手车过户新规有哪些)

2024-04-01 10:31:27

二手车过户新规定:

1、过户所需材料:二手车交易过户需要准备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一副(退牌车辆提供退牌更新证明)、进口车查询单(进口车须提供)、车辆购置附加税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如果是外地户口,还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2、过户注意事项: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如需过户,需要将车开到市场,让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另外,在进行车辆过户时,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但建议保留一份复印件。

3、税费新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二手车销售确实有减按0.5%征收率的新政,但是这里是有适用范围。政策规定是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只有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才可依简易办法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如果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车辆,不属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规定的销售收购的二手车,不能适用减按0.5%征收座征收增值税政策。

2023年二手车新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第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第四条 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第六条 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第七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设立条件和程序第八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第九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三)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四)有规范的规章制度。第十条 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拟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分别持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上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合资中方有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3个月内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颁发或者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第十二条 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含外商投资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三条 外资并购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二手车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三章 行为规范第十四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二手车新政策

按照《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规定,个人在一年内过户名下车辆不得超过三次,且个人名下的车辆在购入一年内不能销售。

经纪模式是指二手车经营主体将收购的二手车过户到车商/员工个人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这也就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有二手车商表示,个人之间交易可以免征购置税,减少成本。而经销模式则是指先将车收购至公司名下,再对外销售,在这种模式下,需按照二手车销售价格的0.5%进行缴税。

相关规定

对于车商而言,调整首先需要注册个公司成为法人企业,经营范围中含有“汽车或二手车销售”的项目,或直接在原有二手车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增加“汽车或二手车销售”业务,其次需要在商务部网站完成备案。

随着二手车交易临牌、以及此前全国取消国五限迁等实施,当前二手车政策组合拳已全面落地,行业已经迎来全国大流通。对广大车商群体来说,不仅应该积极拥抱二手车行业新政,加速从个人经纪模式升级为企业经销模式,提高业务的合规性、透明性与诚信度。

二手车过户的新规有哪些?

二手车新政即将实施:“1取消,1促进,1支持”。

1、取消二手车限迁

这一点对于二手车商来说,确实有很大帮助,新政策规定从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国五及以上车型的限迁。由于地域的限制,每个地方的二手车商相对比较封闭,消费者想要买到称心如意的车,似乎有较大的难度。

因为各个区域的车型并不流通,也就导致了无法匹配到合适的车主或者车型。车型限制后,价格可能会提高,这对于二手车的买卖造成了阻力。车辆流通后,可以买到更适合自己的车。

为了坚持可持续发展,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原本二手车限迁的政策,在污染的比较严重的区域,早已开始实行。例如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

既然取消了限迁,就要做到全面开放。这次污染得比较严重的区域,同样也有相同待遇,在这些地区购买二手车,也可以享受取消限迁带来的优惠。该政策的实施,导致各地二手车资源增多,客户选择的车型也更多了。车商更好卖车,客户能以更低价格买车。

2、促进二手车消费

二手车商在收入一台车时,没有特殊的管理办法,必须得进行一次过户。众所周知,汽车保值率与过户存在着较大的联系,若是过户的次数增多,也就意味着车辆交易得越频繁,那么自然就会贬值。

新政策实施后,车商收车就不需要进行过户了,这样就能减少过户的次数,就像4S店一样。这种方式对于消费者来说,确实还挺划算,因为每次过户会有2%的折旧率。车商收回车时,采用临牌作为代替,从而促进了二手车市场的消费。

3、支持二手车发展

原来二手车市场一直缺乏监管,甚至许多车商利用事故车来卖高价。市场上除了有部分较为正规成规模的二手车商,还有一部分散户。比如个人卖家,这一部分如何受到市场监管,也是一个问题。很多操作都不符合规范,在某些程度上侵犯了客户的利益。

正是如此,在新政策的引导中,二手车商也会逐渐地走向正规化。曾经有些政策必须得改,比如交易的车型注册地也有要求!

许多规定原本就限制了二手车的发展,想要让二手车发展得更好,必须得加强管理,另外需要对政策进行修改。新政策规定,从2023年1月1日开始,一年出售少于3辆二手车,无法办理过户的手续。这条规定就限制了一些私人车贩子,也正是比如。

才能对二手车商进行规范化的管理,现在允许二手车商走向市场化,正规化,让汽车变得透明,让客户买得放心,这才是二手车市场应该有的氛围。

二手车过户新规定:

1、过户所需材料:二手车交易过户需要准备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一副(退牌车辆提供退牌更新证明)、进口车查询单(进口车须提供)、车辆购置附加税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如果是外地户口,还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2、过户注意事项: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如需过户,需要将车开到市场,让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另外,在进行车辆过户时,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但建议保留一份复印件。

3、税费新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二手车销售确实有减按0.5%征收率的新政,但是这里是有适用范围。政策规定是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只有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才可依简易办法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如果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车辆,不属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规定的销售收购的二手车,不能适用减按0.5%征收座征收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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